苏州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及建议-荣尚热能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太湖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太湖水质改善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经过前一阶段的扎实治理,目前苏州太湖水质已经呈现稳步好转的态势。全市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今年五月份,太湖湖体(苏州辖区)13个监测点位中,水质符合Ⅰ~Ⅲ类的点位比例为92.3%,同比上升46.1个百分点。全市23个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的断面,达标率为76.2%,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总结苏州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经验:一是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大。每年苏州围绕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组织安排投资约50亿元、400多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程,涵盖水污染治理、水生态建设等等,并确保项目完成率在95%以上。二是督查考核机制抓的紧。在市委石泰峰书记的指示下,制定苏州市太湖治理督查工作机制,严格贯彻“年中督查,年底考核”要求,完善督查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实施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季报制,切实加强对治太工作的管理。三是环境执法监管落实严。今年1-5月份,检查企业2.2万多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91件,处罚金额2845.7万元,实施按日计罚5例,实施查封扣押20例,实施限产停产56例,启动司法联动案件4例。四是减排淘汰工作要求高。按照全市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实施意见精神,用好环保倒逼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今年1-5月份,共劝退、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建设项目100个,涉及投资额6.95亿元;按照总量平衡规定从严审批66个新建设项目。
总体来看,苏州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水环境保护和改善形势任务还很艰巨。一是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依然存在,湖泊藻类生境尚未根本改观,这说明以氮、磷为主的污染指标仍是当前需要攻坚的难题。二是太湖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太湖水环境保护资金缺口较大,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省界断面所在区域产业结构依然偏重,排污总量居高难下,对水环境改善造成很大压力。三入湖河道整治有待加强。一些位于京杭运河、吴淞江、浏河等河流的重点断面,受制于沿河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大等因素影响,仍长期处于不达标状态,影响了达标率的进一步提升。下一步,苏州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水十条,以太湖为重点,全面推进“三湖四纵五横河流”水污染治理。
根据当前工作面临的难题,向上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扶持力度。目前省级治太补助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其中12亿元切块地方,实际落实到苏州太湖水质改善重点地区以及省界断面地区的补助资金所占比例不高,建议加大力度,跟上水污染防治不断增长的需求。同时原有补助侧重于项目建设本身,因此应拓展资金扶持来源渠道,采取以奖代补、运行维护费用补助等方式,发挥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运行效益。二是修订太湖水污染防治保护条例。对一些不适应形势和水环境保护要求的条款进行修改。如:“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等。对于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地区,在进一步降低排污总量的前提下,应鼓励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途径,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降低水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强地方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涉及方方面面,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是必要的。建议省里明确各区、县设立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加大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监管等部门的支持力度,重点提高环境监测、环境执法能力。
太湖流域涉及江浙沪两省一市,三地通力合作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太湖水质基本保证。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协调指导机构,以便整合各地环保、水利、农业、住建等水污染防治力量,形成合力,协调一致,形成精准治水科学治水的统一力量。江苏特别是苏州市通过这些年对太湖的高强度保护,保证了对下游地区优质太湖水的供应,建议建立对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生态补偿机制,以鼓励支持上游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建议对处于太湖核心地区,因保护太湖而使得经济发展受限的地区,国家设立专门的补助基金,真正实现“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的良性生态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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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4发布时间:2024-08-23发布时间:2024-04-24发布时间:2024-03-12发布时间:2024-01-18发布时间:2023-12-18发布时间:2023-12-07发布时间:2023-10-30